牌匾上的店名和营业执照上的店名,可以不一致
牌匾上的店名和营业执照上的店名,可以不一致
牌匾上的店名和营业执照上的店名,可以不一致。原因如下:
一.牌匾归属城管部门管理,参考
第六条门店牌匾的设置应当安全、美观,与环境相协调,有利于美化市容景观、城市文明建设和方便人民生活,并不得有下列情形:
(1)粗制滥造、残缺破损、污渍明显、缺笔少划,损害市容市貌的;
(2)违反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城市容貌标准、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
(3)妨碍他人生产经营或者影响居民生活的;
(4)妨碍交通、影响交通安全或者造成环境污染的;
(5)影响建筑物采光、通风、消防等正常功能的;
(6)利用公共设施,占用公共场所、人行道、公共绿地的;
(7)形象丑陋或者有不良文化内容的;
概况的讲,牌匾只要不超宽,或者把立式灯箱牌匾放在路边,城管就不会管理。至于牌匾上的内容只要没有不良文化内容就可以。
很显然“四川乐山大佛麻辣涮串”这十个字,符合规定,可以写在牌匾上。
2.营业执照归属工商部门管理店名牌匾,参考
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四川”和“乐山”都是地名,“大佛”是景点名称,所以“四川乐山大佛麻辣涮串”这个名字不能作为店名,也不能做为商标名。
如果有任何人声称自己是四川乐山大佛麻辣涮串“官方网站”,或者“北方总代理”,或者自己是四川乐山大佛麻辣涮串连锁加盟。都是骗人的。
如有异议店名牌匾,可以直接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网址
查询: “四川乐山大佛麻辣涮串”,是否已经被注册为商标。
也可以去当地工商局,找工作人员咨询,“四川乐山大佛麻辣涮串”是否可以做为店名使用?得到的答复一定是: 不可以!
还可以去你当地挂有“四川乐山大佛麻辣涮串”牌匾的店里就餐。顺便看一眼这个店的营业执照上的店名,是否和牌匾上的店名一致。
在这里,我可以很肯定的说,牌匾上的名字,和营业执照的名字,肯定不一致。
综上所述,可以在营业执照的店名栏上,写其他名字,比如“飘香麻辣涮串”。然后牌匾上写“四川乐山大佛麻辣涮串”。这样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