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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电子报实时通过手机APP、网站免费阅读重大财经新闻资讯及上市公司公告

投稿人:名字学起名网2020-12-25 16:06:48

股票代码: 603229股票简称: 奥翔药业公告编号: 2020-103

浙江奥翔药业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的变化

超过1%的提醒公告

董事会和公司所有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重要的内容提醒: 

●这种股本变动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而不涉及要约收购。

●此次股权变动并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股权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0年8月6日,浙江奥翔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的有关议案。发行股票。 。 2020年9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020年10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批准浙江奥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许可[2020] 2694号),批准公司的非公开发行以及上述批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40万股新股。根据发行人的认购结果,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为15,206,372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从224,000,000股增至239,206,372股,原始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被稀释。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郑志国先生参与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他以现金认购了2,896,452股现金,占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发行股份的19.05%。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郑志国先生的股本变动如下: 

二、涉及的问题

此股权变更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仍为郑志国先生。

这是一条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3日

股票代码: 603229股票简称: 奥翔药业公告编号: 2020-102

关于浙江奥翔药业有限公司的未披露信息

公布股票发行和股本变动的结果

董事会和公司所有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重要的内容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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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数量和价格

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数量: 15,206,372股

发行价: 每股27.62元

●预计上市时间: 该公司新发行股票的注册和托管程序将于2020年12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志国认购的股份,自发行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人认购的股份,自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结束之日。该发行的新增股票可以在限制期限届满后的交易日(非交易日被推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资产转让情况: 股票的发行不涉及资产转让,所有发行人均以现金认购。

一、此版本概述

(一)此版本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2020年7月24日,浙江奥翔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翔制药”或“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有关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建议。

2020年8月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处理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事项。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奥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 2020年(经修订的草案)”,根据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授权,此类提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此发行的监管批准程序

2020年9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发行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020年10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督管理许可[2020] 2694号批准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40万股新股。

([二)此发行情况

1、已发行股票的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已发行股份数量: 15,206,372股

3、发行价: 每股27.62元

4、募集资金总额: 419,999,994.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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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行费用(不含税): 人民币12,059,628.63元

6、募集资金净额: 407,940,366.01元

7、发起人: 中国国际金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发起人”或“中国国际金融证券”)

([三)募集资金的验资和股份登记

1、募集资金的验资

截至2020年12月7日,已分配的投资者已将认购款项支付给主承销商指定的帐户。

根据四川华新(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布的《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12月7日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款收款及验资报告》(川华新检验(20020)0088号),截至2020年12月7日,中国国际金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分行人民币419.,999,994.64元。

2020年12月8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扣除保荐人承销费(不含税)后将认购款项转入发行人指定的帐户。

2020年12月9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布了《浙江奥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天健研[2020] 583号)。根据上述报告,截至2020年12月8日,发行人以每股27.62元的价格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206,3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19,999,994。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2,059,628.6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07,940,366.01元。其中,实缴股本计人民币15,206,372,000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计人民币392,733,994.01元。

2、股票注册状态

本次发行的公司新股的登记和托管程序已于2020年12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

([四)资产转移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转移,所有发行人均以现金认购。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过程以及发行目标的遵守情况的结论意见

1、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发行过程和发行目标遵守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1)发行人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已经依法获得必要的授权,已经发行人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并且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2)发行人的发行过程,定价和股票分配过程以及发行目标的选择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证券发行和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规定。批准发行人的内部决策程序《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证监发[2020] 2694号),符合发行人备案的发行计划的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本次发行之前向中国证监会发行,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3)发行人选择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目标是公平,公正的,符合发行人及其所有股东的利益,并符合批准的有关建议的规定由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和承销管理办法》,《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票”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文件;业务)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发行计划的要求。除郑智外,本次分配的发行人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由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关,保荐人(主承销商)没有关联关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人(主承销商)和上述机构,并且没有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让关联方参与到本次发行中人员之间有关联的关系。

(4)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和发行管理办法》。 《证券承销》,《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文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批准的规定》。 《公开发行股票》(证监会许可[2020] 2694号),由发行人执行内部决策程序要求;符合保荐人(主承销商)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的发行计划的要求在本次发行启动之前进行委托,该发行是合法有效的。

2、律师事务所关于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已获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授权,批准和批准。本次发行的询价,配发程序和发行对象均符合《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文件的规定,并符合发行人董事会批准的发行计划。董事和股东大会。发行结果公平合理。发行人查询和配发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法律文件是真实,合法和有效的。

二、发布结果并向目标介绍

([一)发布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认购数量为15,206,372股,不超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上限。发行对象总数为11个,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根据投资者的认购报价,严格按照确定发行价格,发行目标,“认购邀请”中分配的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发行价格为每股27.62元,发行数量为15股,206,37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19,999,994.64元。

最终确定的发行目标为11(包括董事会郑智国确定的发行目标)。本次发行的结果如下: 

([二)分发目标情况

1、泰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息-个人股息-019L-FH002上海)

2、上海高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高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一仁豪优先选择芝fu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中国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中国兴业证券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03投资组合)

8、谢金坤

9、深圳市鑫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鑫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鑫然淳第二私人证券投资基金)

10、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 1、郑志国

(三)本次发行的目标公司与公司,过去一年的主要交易以及未来交易安排之间的关系

除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郑志国外,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目标还包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摩根技术前沿灵活配置混合动力”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投资摩根智能互联网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投资摩根中小企业-上限证券投资基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03投资组合”是发行人的前20大股东,上述发行目标不属于发行人的目标。给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由其控制的相关人员,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关联方。上述机构和人员。除此之外,其他发行对象与发行者之间没有任何关系。

除本次发行中发行人郑智国认购新股构成关联交易外,其他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没有重大交易,也没有未来交易安排目前。

三、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大股东的变动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仍为郑志国。

(一)公司发行前的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该公司的前十大股东持有的股份如下: 

(二)公司的前十大股东及其发行后的持股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21日,该公司的前十大股东持有以下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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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有条件地增加流通股15,206,372股。发行前后股权结构的变化如下: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增加,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降低,公司的资本实力将得到有效提高,从而增强公司承受财务风险的能力,这将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

([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筹集的资金将用于投资建设特种原料药和关键医药中间体生产基地。该项目是对公司现有产品结构的丰富和扩展,并增强了公司的核心业务核心竞争力。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和公司未来的总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通过此次非公​​开发行,将有助于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并为所有股东创造更多的回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开展,本次发行不会改变公司的业务结构。

([三)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该发行不会对公司现有的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改善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

(四)对公司高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高级管理层结构产生影响电子有限公司起名,并且由于此次发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层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五)对公司横向竞争和关联方交易的影响

本次增发前后电子有限公司起名,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之间将不再存在横向竞争或潜在的横向竞争。

六、有关问题的有关机构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金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代表: 冉云

赞助人代表: 于波,范士磊

项目协办单位: 陈冠武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芳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2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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