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外国人的起名字规则.doc 4页
文名组成现在大多数的英语国家的人士名字通常由三部分组成: (1)教名 given name/Christian name(教名 )/first name(2)中间名middle name(3)姓氏 surname/family name/last nameFull name=(1)+(2)+(3),全名 =教名 +自取名 +姓,如 William JeffersonClinton(1)Christian name (教名)顾名思义是指那些信仰基督教的教徒们才适用的称呼。 由于大多数英语国家人士系基督教徒 Christian name 亦被视为 given name 或 first name 的同等词。(2)middle name (中间名)通常是为纪念先辈或父母亲朋中受尊敬人士而用其名来命名的,一般说来中间名的纪念色彩较浓。(3)family name(姓氏)和中国差不多,继承父辈的,只是位置是在最后。英国人习惯上将教名和中间名全部缩写,如 M. H. Thatcher ;美国人则习惯于只缩写中间名,如Ronald W. Reagan 。但在很多场合中间名往往略去不写 ,如 George Bush ,而且许多人更喜欢用昵称取代正式教名,如Bill Clinton 。
昵称昵称包括爱称、略称和小名,是英语民族亲朋好友间常来表示亲切的称呼,是在教名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通常有如下情况: 1. 保留首音节。如Donald => Don, Timothy => Tim.如果本名以元音开头,则可派生出以 'N'打头的昵称,如: Edward => Ned.2. +ie或 -y 如: Don => Donnie, Tim => Timmy.3. 采用尾音节英文名规则,如: Anthony => Tony, Beuben => Ben.4. 由一个教名派生出两个昵称,如: Andrew => Andy & Drew.不规则派生法,如: William 的一个昵称是 Bill.取英文名原则第一,改名不改姓。一般来说,为了与说英语国家人交流我们要去个英文名字,但是姓氏关系到家族荣誉,将来还会关系到遗传基因。因此,无论自己的姓多么难读,都要坚持。常见有人起英文名时连姓也改了, 如司徒健 Ken Stone ,肖 燕 Yan Shaw 。下列英文姓尚可接受,但也最好不用,如: Young杨, Lee 李第二,名字的发音。名字是经常要要来叫的, 一个不闹笑话的名字是最基本的要求。
既不要让本国人笑话,也不要让外国人觉得拗口。如 Linwood ,让我们中国人容易取笑为 “您无德 ”再比如 Roger 这个名字,居然被人念作 "弱智 ",尽管本意是 "famous spearman (有名的使矛的人) "英文名规则,最后还是改名。外国人常用的名字基本是发音符合名字要求的, 所以没有把握不要自己去创造有些人因为姓被人叫得多,便起个与姓谐音的英文名。 但这样的英文名单独叫尚可, 全称时就不太自然了, 如: 肖 珊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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